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供应商结算通知
发布日期:2020-04-07
鉴于新冠疫情对甲乙双方经营均造成了重大影响,为贯彻国资委支持中小微企业各项措施,共克时艰,我司拟对贵司受疫情影响导致的损失进行相应的减免。由于贵我双方对减免事项达成共识需要一定的磋商时间,同时为缓解供应商资金困难,我司对2月份结算信息进行了手工调整,调整部分我司已作为贵司的预开票予以预先支付。现该部分预结金额已计入3月的结算单数据,为避免重复支付故我司本月将通过手工调整扣回已预结算的金额,请相关供应商按结算调整单数据开票结算。敬请知悉。